多动症是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 ,指发生于儿童时期,与同龄儿童相比,以明显注意集中困难、注意持续时间短暂、活动过度或冲动为主要特征的一组综合征。多动症是在儿童中较为常见的一种障碍,其患病率一般报道为3%-5%,男女比例为4-9:1。
特殊教育是一个跨学科、跨专业的领域,每一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复杂个体,需要与需求各不相同、千差万别,这给家长养育、教师教学都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专家之声”将是一个有趣又具有专业引领意义的栏目,我们将聚合特殊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热点,邀请专家们来“说一说”,普及特教常识,分享教学心得,解决教育难点。本系列我们邀请了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助理教授解慧超博士,通过四个微讲座来梳理融合教育背景下、自然环境中教育学评估的基础知识,希望对大家的教育教学工作有所帮助。
解慧超:国外教育学评估(一)
——评估的定义和目的
解慧超,博士,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助理教授,美国注俄勒冈册早期干预师。 2016 年毕业于美国俄勒冈大学(University of Oregon)特殊教育与临床科学系,获博士学位。毕业后受聘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国立教育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Education),负责开展有关特殊儿童以及高风险儿童早期识别、早期干预的多项研究项目,任教早期干预、评估方法、早期儿童发展等多门课程,担任特殊教育专业硕士、博士导师,并为新加坡多所融合教育幼儿园、学校提供专业顾问咨询服务。她是美国特殊儿童委员会(Council for Exceptional Children)儿童早期分会(Division for Early Childhood)与研究分会(Division for Research)会员,同时担任 SSCI 期刊Infants & Young Children 编委。
这一讲是关于融合班级当中的评估。由于时间的限制,我今天就主要介绍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对于评估的定义,然后根据评估的目的,我来介绍一下在融合班级当中常用的几类评估。接下来我会简要得介绍一下评估都有哪些主要的方式,以及解读评估结果的几种方式。最后我会再介绍一下评估工具的心理测量学质量怎样去衡量。
首先让我们来定义什么是评估。根据McLaughlin和Lewis 2005年出版的这本《特殊教育中的评估》教科书:评估是为了做出某项决策,从而收集信息的过程。这个定义看起来很简单,但是特殊教育当中牵涉到各种各样的决策,无论是决定一名学生应该进入哪一类学校就读,还是教师每天在教学当中根据学生的表现制订相应的教学策略。这大大小小的决策,由于目的各不相同,所需要实施的评估就很不一样。
接下来我就详细介绍一下,在特殊教育当中的评估最常见的四种目的,他们是筛查、诊断、教学评估以及效果评价。首先筛查评估是一套简便易行的评估,目的在于识别出哪些学生需要接受进一步的深入诊断或者是全面的检查。这些诊断或检查也就是下面要谈到的第二类评估目的,通常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例如,我在美国俄勒冈州的儿童发育门诊实习的时候,他们往往需要花4到12个小时,牵涉到儿童儿科医生、心理师、言语治疗师等多个学科的专家,才能完成对一名儿童的自闭症诊断。很显然,如此耗时耗力的诊断评估只能提供给数量很有限的儿童。但是到底谁应该接受诊断评估呢?简便易行的筛查性评估在这里就很重要了,起到了识别出最有风险的儿童,准确定位谁应该接受诊断性评估这样的作用。所以筛查性评估所作出的决策是,孩子是否需要接受深入的诊断性评估检查。目前,国际上最常用的儿童发育筛查评估工具是年龄与发育进程问卷(Ages and Stages Questionnaires)。它是由美国俄勒冈州大学的 Jane Squires和Diane Beck教授研发,已经被翻译了66种语言,包括中文。
第二类常见的评估是为了诊断目的而进行的。正如刚才我所说的,诊断性的评估通常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时间。在美国障碍人士教育法案IDEA明确规定,对是否符合特殊教育资格的诊断性评估,必须由跨学科的团队执行。那么这个团队里面都有哪些学科的专家,就取决于具体的个案情况。如果筛查结果或者从其他渠道获取的有关孩子的信息指出了孩子有可能有运动方面的迟缓,那么可能需要邀请物理治疗师加入你的诊断团队。如果孩子在行为、情绪上面的风险很高,就需要有心理师或者是发育行为专科人员的加入。诊断性评估通常不能只依靠一套评估工具,而是根据儿童的具体发育风险,使用相应的工具准确评估发育异常或者迟缓是否存在,并且去结合儿童发育史和健康情况作出综合性的判断,回答孩子是否具备干预资格这样的问题。
特殊教育当中第三类常见的评估,也就是特殊教育教师每天都在实施的是教学评估。教学评估它要回答的问题是,这名学生是否一直在进步?或者这名学生接下来应该学什么?或者是我用的教学策略是否有效,需不需要调整我的教学方式?常用的教学评估方式有两类,一种是使用正规的、已经出版的、基于课程的教学评估工具,例如对0到6岁幼儿开展干预常用的这套评估、评价及干预计划系统(Assessment, Evaluation and Programming System,AEPS)。这套系统为幼儿的成长发育六个领域提供了详细的课程蓝图。教师可以用来制订个别化教育计划,以及持续监测幼儿的进步。
最后第四类的评估是对于干预效果的评估。这一类评估通常是对于某一特定的干预方案,或者是课程模式,或者对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是对一所融合学校普通学校开展的特殊教育服务,进行全面的效果评估。这一类评估要回答的问题比较系统,通常是本校的特殊教育服务是否有效,或者是甲学区和乙学区谁的特殊教育工作做得更有效这一类问题。负责的人员通常是教育管理人员,甚至是科研人员,而不是一线教师,所以今天我就不去重点介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