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动症是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 ,指发生于儿童时期,与同龄儿童相比,以明显注意集中困难、注意持续时间短暂、活动过度或冲动为主要特征的一组综合征。多动症是在儿童中较为常见的一种障碍,其患病率一般报道为3%-5%,男女比例为4-9:1。
2019年8月28日
《学前融合教育教师能力培训指南》
【T/(CAEA)0001-2019】
发布
疑惑
在网上可以看到《指南》全文,在微信公众号文章可以查到上述发布的通知,但是截止今日,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官网却查不到相关文件——搜文件全名或代码,都是0条。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原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海淀区睿智全纳教育康复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现代艺术幼儿园、北京精诚睿智教育咨询
有限公司、北京恩启孤独症康复促进中心、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北京学前教育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归口。
本标准由学前融合教育教师能力培训指南建设工作小组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晶晶、彭莎莎、马燕娟、刘昊、刘新学、刘宇洁、魏寿洪、吴佳睿、赵梅菊、赵琦、张红丽等。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学前融合教育教师能力培训的教育行为,规范了学前融合教育教师教学行为,适用于学前融合教育教师的能力评价。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文本件。
GB/T 28914—2012 成人教育培训工作者服务能力评价。
术语与定义
3.1术语
3.1.1特殊教育需要儿童
指在身体素质、心理发展、学习能力、社交能力等方面与普通儿童之间存在显著差异,需要接受个别化教育支持的儿童。
3.1.2学前融合教育
指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前儿童进入普通幼儿园,与普通学前儿童共同接受保育和教育的活动形
式,使其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其核心是为特殊需要的学前儿童提供支持性教育服务。
3.1.3个别化教育计划
指根据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个体的身心特征和发展需要而制定的教育方案。
3.1.4基本职业要求
学前融合教育教师在履行本职工作中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总和。
3.1.5专业知识
在学前融合教育教学范围内教育教学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3.1.6专业能力
从事学前融合教育教学人员应具备的专业技能。
3.1.7专业能力特征
学前融合教育教师在专业领域内应具备的能力特点。
3.2定义
学前融合教育教师是指在普通幼儿园对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前儿童提供融合教育支持,帮助其融入普通学前幼儿的在园活动与教育,促进共同成长,使其享有有品质的学前教育的教育教学人员。
基本职业要求
4.1遵纪守法,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4.2关爱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尊重其身心发展规律。
4.3保障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合法权利以及特殊权利,充分保护其个人隐私。
4.4 具备融合教育的基本能力。
学前融合教育教师分级及基础条件
学前融合教育教师共设四级,学前融合教育四级教师、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
5.1学前融合教育四级教师
5.1.1热爱融合教育事业,具有融合教育情怀;
5.1.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5.1.3拥有学前教育,或特殊教育、或心理学、或康复医学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5.1.4通过学前融合教育四级教师培训并考核合格;
5.1.5累积完成50学时的学前融合教育实习,并接受累计5学时的督导评价。
5.2学前融合教育三级教师
5.2.1热爱融合教育事业,具有融合教育情怀;
5.2.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5.2.3拥有学前教育,或特殊教育、或心理学、或康复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学前融合
教育四级教师证书;
5.2.4有一年以上的康复、特殊教育或学前融合教育相关工作经验;
5.2.5通过学前融合教育三级教师培训并考核合格;
5.2.6累积完成100学时的学前融合教育实习,并接受累计10学时的督导评价。
5.3学前融合教育二级教师
5.3.1热爱融合教育事业,具有融合教育情怀;
5.3.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5.3.3拥有学前教育,或特殊教育、或心理学、或康复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学前融合
教育三级教师证书;
5.3.4有三年以上的康复、特殊教育或学前融合教育相关工作经验;
5.3.5通过学前融合教育二级教师培训并考核合格;
5.3.6累积完成200学时的学前融合教育实习,并接受累计20学时的督导评价。
5.4学前融合教育一级教师
5.4.1热爱融合教育事业,具有融合教育情怀;
5.4.2拥有学前教育,或特殊教育、或心理学、或康复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学前融合
教育二级教师证书;
5.4.3有五年以上康复、特殊教育或相关工作经验,或三年以上学前融合教育管理或督导经验;
5.4.4通过学前融合教育一级教师培训并考核合格;
5.4.5累积完成400学时的学前融合实习,并接受40学时的督导评价。
专业知识
6.1基础理论
6.1.1儿童发展心理学基本理论
6.1.2 学前教育学基本理论
6.1.3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及幼儿园工作原理
6.1.4特殊教育概论
6.1.5融合教育概论
6.1.6幼儿园班级管理概论
6.2筛查和评估
6.2.1筛查与评估概述
6.2.2个别化及生态化的评估原理
6.3 教育教学实施
6.3.1融合教师教学合作模式
6.3.2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教学安排形式及类型
6.3.3 课程调整原理
6.3.4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实施原理
6.3.5嵌入式教学原理
6.3.6辅助策略原则
6.3.7融合教学环境的创设原则
6.4情绪与行为管理
6.4.1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常见的问题行为概述
6.4.2问题行为的功能分析理论
6.4.3问题行为的测量原理
6.4.4行为介入方案的撰写及实施原则
6.4.5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常见的情绪问题概述
6.4.6 情绪问题的介入方案原则
6.5个案管理
6.5.1 安置管理概述
6.5.2 转衔与转介原则
6.5.3 个别化教育计划(IEP)的制订原则
6.5.4 个别化教育计划(IEP)会议的召开原则
6.5.5个案管理制度建设理论
6.6建构学前融合教育的支持系统
6.6.1 无障碍园所融合环境的创建原则
6.6.2 融洽接纳的园所融合氛围的创建原则
6.6.3团队沟通常识
6.6.4学前融合教育的行政管理支持理论
6.6.5学前融合教育保健支持理论
6.6.5学前融合教育的社会倡导原则
6.7专业知识比重
注:以上知识比重在等级考试中体现。
专业能力
7.1 通用能力
7.1.1学前教师基本能力
7.1.2不同工作情景的适应能力
7.1.3多方位多角色的沟通与协调能力
7.1.4团队合作能力
7.1.5观察与记录能力
7.1.6游戏的设计与组织能力
7.2 专业技能
7.2.1学前融合教育四级教师
a) 在指导下能发现不同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个性问题和个别化需要;
b) 能按照拟定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和介入方案实施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并进行相应的教学记录;
c) 在指导下能执行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情绪行为问题介入方案中的策略,并作记录;
d) 能按要求建立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档案,做到完整规范;
e) 能及时与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家长和幼儿园其他教育管理人员沟通儿童的融合教育教学进展情
况。
7.2.2学前融合教育三级教师
a) 能发现不同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个性问题和需要,同时根据各自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评估并撰
写评估报告;
b) 能根据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评估结果以及家长或幼儿园的教育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个别化教育
计划或介入方案;
c) 能按照拟定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和介入方案实施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并准确进行相应的教学记
录;
d) 能遵循职业伦理规范、科学规范地以正向行为支持思想介入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情绪及行为问
题的管理;
e) 能对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所有教育教学行为过程进行资料记录和管理;
f) 能及时向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家长和幼儿园管理人员沟通其在教育教学或干预过程中的进展情
况,因地制宜选择有效的沟通形式保证沟通效果,协调各方需求,达到多方支持的目的;
g) 能对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家长进行简单的教育技能策略的指导;
h) 能组织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所在幼儿园的同伴或老师、家庭其他成员、社区相关人员共同支持特
殊教育需要儿童。
7.2.3学前融合教育二级教师
a)能指导学前融合教育三级、四级教师开展工作;
b) 能与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幼儿园园长就整个园所的学前融合教育整体工作开展及时有效的沟
通,协调各方需求,达到多方支持的目的;
c) 能在了解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家长和幼儿园教师的融合教育需求和已有知识经验的基础上,设
计家长、教师培训主题和内容并实施培训,及时获得家长、教师反馈,及时将所得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形成学前融合教育教师能力培训的数据库;
d) 与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所在家庭、幼儿园、社区相关人员建构学前融合教育支持系统,全方位服
务于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教育需求。
7.2.4学前融合教育一级教师
a)能指导学前融合教育二级、三级、四级教师开展工作;
b)有效管理学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学前融合教育档案;
c)建构学区级别的学前融合教育支持系统,全方位服务于学区内的特殊教育需要儿童。
7.3专业能力特征
注:
+表示较重要
++表示重要
+++表示很重要
++++表示极重要
不同能力领域的重要性排序仅
针对某一级教师纵向比较,不跨教师级别横向比较。
能力培训
8.1培训方式
培训分为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
8.2培训教材
《学前融合教育四级教师培训手册》
《学前融合教育三级教师培训手册》
《学前融合教育二级教师培训手册》
《学前融合教育一级教师培训手册》
8.3培训课程与学时
8.4能力评价
8.4.1条件
参加相应等级的能力培训并考核合格。
8.4.2考核
考核分为理论考试、实践考核、实习评价三部分。理论考试采取闭卷考试。实践技能考核采用现场测试。其中学前融合教育四级教师和学前融合教育三级教师的考核人员为学前融合教育二级教师,学前
融合教育二级教师的考核人员为学前融合教育一级教师,学前融合教育一级教师的考核人员为高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教师。
8.4.3合格
理论知识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为合格,实习评价达标。
8.4.4证书
考核合格者,颁发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委员会监制的证书。
8.5培训质量控制
8.5.1培训讲师条件
培训学前融合教育四级教师、三级教师的培训讲师,应具有学前融合教育二级、一级教师培训合格证书。学前融合教育二级教师的培训讲师,应具有学前融合教育一级教师培训合格证书。学前融合教育一级教师的培训讲师,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8.5.2培训场地要求
具备资源教室或具备相应的康复设施、能满足学前融合教育教学需要的设备教学场地。
8.5.3审核
学员接受培训后必须接受预期教学设计方案的审核。四级融合教育教师需接受1学时的教学视频评
价和教案答辩;三级学前融合教育教师和二级融合教育教师需接受2学时的教学视频评价和教案答辩。
一级学前融合教育教师需提交机构支持系统设计方案及相关科研成果,并接受答辩。
标准执行
本标准自2019年月日颁布,并从2019年月日起实施。
附录:培训参考教材
培训选用以下相关教材的专业知识: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人民教育出版社;
《特殊教育导论》(第十一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学前融合教育》[M]北京大学出版社;
《学前特殊需要儿童融合教育实用手册》(第二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
《儿童早期融合教育实用指导》,上海人民出版社;
《特殊儿童教育诊断与评估》,南京大学出版社;
《特殊儿童个别化教育:理论、计划、实施》,重庆大学出版社;
《积极行为支持: 基于功能评估的问题行为干预》,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的教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应用行为分析》(第二版),武汉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