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动症是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 ,指发生于儿童时期,与同龄儿童相比,以明显注意集中困难、注意持续时间短暂、活动过度或冲动为主要特征的一组综合征。多动症是在儿童中较为常见的一种障碍,其患病率一般报道为3%-5%,男女比例为4-9:1。
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是保障特殊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随着我国适龄特殊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高、进入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机会不断扩大,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接受优质融合教育的期盼更加迫切。
近日,教育部印发《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评价指南》),既是对《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具体落实,也是对我国新时代特殊教育发展新形势、新需求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期待的主动回应。
《评价指南》遵循特殊教育发展规律和特殊学生成长规律,要求推动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及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强化学生全过程纵向评价,将质量评价贯穿教育全过程、全要素,紧盯关键环节,富有时代特征,彰显教育情怀,对促进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坚持育人为本,尊重特殊儿童发展的多样性
教育的对象是学生,学生是教育评价的真正主体。《评价指南》强化学生全过程纵向评价,强调要尊重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成长规律,将特殊儿童全面健康适宜发展置于质量核心,重在以适宜融合为目标办好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对特殊儿童发展的具体性的尊重。主要表现在:
一是重视特殊儿童发展的全面性。每一个特殊儿童都是具体的人,也都具有人的完整性。《评价指南》要求,开展多元评价,将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掌握情况作为基本评价内容,突出对劳动技能、社会适应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强调特殊儿童同样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充分体现了对特殊儿童发展的全面性的尊重。
二是回应特殊儿童发展的差异性。每一个特殊儿童都是一个独特的个体,其身心发展的个体差异和群体差异客观存在,导致其在学校学习的起点、过程和结果也普遍存在着差异性。《评价指南》坚持尊重差异,要求针对不同类别、不同程度、不同阶段特殊儿童的需要,分类设计评价方式,并在精准分析学情的基础上因材施教,充分体现了对差异性的尊重。
三是注重特殊儿童发展的动态性。特殊儿童的发展同样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一些共性规律,其成长也具有连续性和阶段性。《评价指南》强调,要处理好与普通教育不同学段质量评价制度的衔接,要在落实学前、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质量评价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执行。这必然要求既要把握不同阶段特殊儿童的发展质量,又要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的质量评价贯通起来,相互衔接,系统实施。
二、抓住关键要素,突出融合教育过程的整体性
教育评价是教育发展的指挥棒,也是对如何办“好”教育的行动指引。强化学生全过程纵向评价,就需要将教育质量评价贯穿于学生的入学机会、受教育过程和受教育结果始终,从学生的视角回答“什么是好的融合教育”,推进融合教育各关键环节、关键要素的整体提升。
一是使特殊儿童能“上好学”。入学安置是儿童接受学校教育的起点,也是融合教育质量提升的首要环节。《评价指南》提出,各普通学校均应接收区域内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其中应包含一定数量的优质学校,并且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特殊儿童少年入学。这既保障特殊儿童能够进入普通学校,还能满足进入好学校的愿望,意味着融合教育从“可进入”向“优进入”的发展。
二是使特殊儿童能“学得好”。特殊儿童在普通学校学得好,课程教学是关键。近年来,我国随班就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囿于发展阶段,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学习质量不高,“随班就坐”“随班混读”等现象仍客观存在。《评价指南》对这些现实问题的解决提出了明确要求,如:要结合每位特殊儿童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课程教学内容;要根据特殊儿童需要科学优化教学方式,提供必要的教具、学具,创设融合教育教学环境,在必要时建立同伴互助制度;要适当调整作业量与完成方式,使特殊儿童最大限度融入课堂,跟得上,学得好。
三是使特殊儿童有“好老师”。确保特殊儿童能“学得好”,“好老师”是基本要素。《评价指南》从“提升师德水平”“配齐师资力量”“助力专业发展”“提高待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融合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质量评价的一系列具体要求。例如,教师要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细心和恒心,引导教师都关心热爱特殊教育,尊重关爱特殊学生;要提升专业素养,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并具备较强的教育评估、教育教学、学习环境创设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直接承担特殊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考核、工资分配和评优评先等方面可以获得适当倾斜,真正能够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静心从教。
四是使特殊儿童有“好支持”。特殊儿童在普通学校“学得好”,还离不开各方面的支持。《评价指南》提出了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等多方可以为特殊儿童提供的支撑和保障。在政府层面,提供经费支持和资源中心、资源教室、专业仪器设备等投入支持;在学校层面,提供无障碍物理环境、无障碍信息环境和无障碍校园人文环境支持;在人员层面,教师及专业人员根据需求提供必要的康复辅助支持,普通学生在必要时提供同伴互助支持。
三、落实以评促建,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的服务性
评价本身不是目的,充分应用评价结果才能积极发挥出教育质量评价对实践的指导价值。《评价指南》强化学生全过程纵向评价,其结果是促进融合教育质量提升的重要基础,可以发挥以下服务功能:
一是服务特殊儿童适宜发展,精准分析学情,全面把握特殊儿童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促进特殊儿童全面健康适宜发展;二是服务学校提高办学质量,引导学校根据评价结果了解融合教育推进成效,找到改进的方向和目标,在自我评价和实践改进中不断提升质量;三是服务政府履行特教特办职责,通过将评价结果纳入县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推动政府为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提供充分的条件保障和良好的政策环境;四是服务家长和社会期待,通过宣传推广评价结果,引导广大家长和社会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特殊儿童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
总之,在理解和实施《评价指南》过程中,要让质量评价回归教育的育人本质、发展规律和服务实践初心,做好学生全过程纵向评价,做到眼中有学生、心中有标准、手中有方法,积极利用评价手段引领质量提升,着力构建以适宜融合为目标的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体系,促进特殊儿童接受高质量的融合教育。(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杜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