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诸暨:针对两类残疾人群体,发放补贴,于明年一月实行!
为进一步提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管理服务水平,浙江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和省残疾人联合会于近日联合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此外,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来源:浙江发布
2021-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