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残联等十三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残联等十三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全文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意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好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为目标,提出到2025年,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新建居住社区同步配建各类设施,城市居住社区环境明显改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不断健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
《意见》发布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提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齐全、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完备、公共活动空间充足、物业管理全覆盖、社区管理机制健全等六项目标。《意见》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作为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重要内容。在重点任务章节“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中提出“加强居住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为居民出行、生活提供便利”;在组织实施章节“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中明确“残联要积极组织残疾人代表开展体验活动,配合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工作”;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目标“一个老年服务站”建设要求中提出“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居家日间生活辅助照料、助餐、保健、文化娱乐等服务”,“具备条件的居住社区,可以建设1个建筑面积不小于350平方米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膳食供应、保健康复、交通接送等日间服务”;在“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完备”目标“无障碍设施”建设要求中提出“住宅和公共建筑出入口设置轮椅坡道和扶手,公共活动场地、道路等户外环境建设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具备条件的居住社区,实施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对有条件的服务设施,设置低位服务柜台、信息屏幕显示系统、盲文或有声提示标识和无障碍厕所(厕位)”。《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税务、市场监管、体育、能源、邮政管理、残联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统筹整合涉及居住社区建设的各类资源、资金和力量,有序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意见》的制定下发,有利于打通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城市居住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及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融入社会生活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