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动症是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 ,指发生于儿童时期,与同龄儿童相比,以明显注意集中困难、注意持续时间短暂、活动过度或冲动为主要特征的一组综合征。多动症是在儿童中较为常见的一种障碍,其患病率一般报道为3%-5%,男女比例为4-9: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注残疾少年儿童特殊群体,不断加大对特殊教育的经费投入和倾斜力度,健全残疾学生资助体系,持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提供坚实保障。
截至2022年底,全疆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为98.5%。
建章立制,强化保障
认真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自治区教育厅会同财政厅等七部门出台自治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细化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建立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加强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措施,对全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做出具体安排。
督促各地(州、市)认真执行《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切实做好适龄残疾儿童经费保障。各地(州、市)、县(市、区)积极采取各有特色的创新做法,如,哈密市自2012年起为特殊教育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发放聘用人员工资和日常经费补贴;巴里坤县专门对入学的二级及以上残疾儿童少年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的补助。
加强专家委员会建设,教育厅会同卫健委、民政厅、残联等部门出台《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对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的组成,专家组成员具备的条件、工作方式、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依据、工作保障等做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加强指导,大力推进
切实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印发《关于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一人一案”安置工作的通知》等,细化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统计数据核查、评估鉴定、入学安置等工作规范和要求,及时督促各地(州、市)逐一核查落实,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应入尽入”。
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将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作为控辍保学重点监测指标,纳入教育强县和义务教育均衡督导评估,坚持同步部署、同步安排,同步检查。各地(州、市)、县(市、区)建立政府及教育系统“双线控辍保学责任制”,逐级成立“控辍保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落实县长、乡长、村委会主任、教育局长、校长、班主任、家长等“七长”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的控辍保学体系。
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人口查询系统等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充分发挥自治区“访惠聚”驻村工作队作用,挨家挨户走访落实,督促监护人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
加大投入,改善条件
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以来,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共计5350万元,自治区、各地(州、市)投入9706万元,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工程项目建设,逐步扩大办学规模,共改扩建7所特殊教育学校,新建、改扩建45个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为25所特殊教育学校配备仪器设备,建设89间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持续优化薄弱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组织开展6次专项培训,持续提高特殊教育管理人员和教师理论、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同时,各地(州、市)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从2019年4月起,依托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组织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参观、普通学校特殊教育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同时将参加送教上门的课时数计入教师工作量,为其提供必要的劳务费和交通补助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自2017年起组织特殊教育教师骨干、专兼职教师参加国家级、自治区、州级培训,累计培训15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