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动症是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 ,指发生于儿童时期,与同龄儿童相比,以明显注意集中困难、注意持续时间短暂、活动过度或冲动为主要特征的一组综合征。多动症是在儿童中较为常见的一种障碍,其患病率一般报道为3%-5%,男女比例为4-9:1。
谈到听障儿童的康复,必然会强调“早发现、早诊断和早干预”的三早原则。及时发现听力问题,对确诊的听障儿童及时采取相应干预措施,这对听障儿童的成功康复十分重要。听障儿童康复的“三早“原则,被专家和有经验的家长认可,已经得到社会和家长的普遍重视。
但在临床工作中,我发现部分家长对“早干预”存在认识的误区,部分家长重视了干预的“早”,却忽略了干预的“有效”性;或者将“早干预”错误的理解为“及时植入耳蜗”。
人类听觉系统在孩子出生时,只具有基本的雏形,需要在外界声音的不断有效刺激下进行进一步发育和完善。为避免错失听觉系统的发育时机,影响孩子的康复效果,所以我们强调早期干预。那么早期干预的最初阶段,是及时给听障儿童有效的声刺激。
根据听障儿童的听力条件,为孩子选择合适的放大设备(助听器或植入耳蜗),在专业人员的参与和监管下,给患儿提供舒适、有效和清晰的声信息,促进儿童的听觉、言语系统发育。这样的条件下的早干预,我们称为“有效”的早干预。
1“早干预”并不意味着没有严谨听力检查就干预
当我们刚刚发现孩子的听力问题,可能听力检测都不完善,仅仅拿一张ABR报告(提示:小儿助听器验配必须做主观测听,与ABR等客观数据相互印证)就匆忙给孩子装上了助听器。助听器是否有效?是否存在放大过度或不足?此时,尽管干预很“早”,但因为缺乏干预的有效性,这个干预对孩子无益甚至有害!
2“早干预”并不意味着“早植入人工耳蜗”
目前在家长中还有另一个“早干预”的误区:将“早干预”等同于早植入耳蜗!
事实上不论是选配助听器还是植入耳蜗,都是实现听力干预的有效措施!助听器由于无创伤、费用低、选配过程快捷,是听障孩子的优先选择。对于听力损失严重,助听器效果不佳的孩子,需要根据孩子具体的条件来考量是否适合植入耳蜗、何时植入耳蜗。对于助听器聆听效果很好的孩子,助听器就是最好的选择,是不应该建议植入耳蜗的。
对于严重听力损失的患儿,助听器补偿效果较差,需要植入耳蜗。从这个角度,在术前各项指标符合的前提下,确实越早植入越好。但在植入耳蜗前,可能有数月甚至到一年的等待期(申请国家耳蜗项目需要时间),在此期间应该给孩子使用助听器,实现早干预,保持对听神经的刺激。在目前的人工耳蜗国家项目审核条件中,明确要求有3个月以上的助听器佩戴史(特别小龄且根据完整的检查数据推测助听器无效的不需要),甚至为此中国听障儿童服务网还推出免费借用助听器的公益性服务。部分家长为等待耳蜗手术,在长时间的等待期不使用助听器,而白白耽误孩子的宝贵时间,实在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总之,早干预,不是简单的配上助听器或植入耳蜗,而是给孩子的听觉系统提供有效的声音刺激。“早干预”,更要“有效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