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动症是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 ,指发生于儿童时期,与同龄儿童相比,以明显注意集中困难、注意持续时间短暂、活动过度或冲动为主要特征的一组综合征。多动症是在儿童中较为常见的一种障碍,其患病率一般报道为3%-5%,男女比例为4-9: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我校研究决定2020年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考生报考专业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不符合者视为无效志愿;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招生专业及联系方式
序号 | 专业 | 联系人及电话 | 邮箱 |
1 | 特殊教育 | 史老师15590507911 | 971162788@qq.com |
2 | 绘画 | 杨老师17743009210 | 763643580@qq.com |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方式
我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不超过306人,每位考生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考生应在 2020 年 7 月 28 日前将以下材料发至各申报专业指定邮箱(详见招生专业及联系方式),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1. 本人签字确认的《长春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扫描件。
2.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 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统一存储为一个压缩文件夹,并以“毕业学校+姓名+报考专业名称”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内,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
我校将根据学籍、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对考生报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7月30日在长春大学教学信息网上公布。
(三)考核测试
1、考试形式。2020 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我校采取网上形式进行。
2、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020年8月1日—3日,具体时间按照各招生专业具体通知为准。
3、考核内容及程序。按照各招生专业制定的招生考试办法进行,最终录取信息在长春大学教学信息网上公布。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管理。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学校发放《长春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3、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
5、本招生考试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吉林省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吉林省的相关规定为准。
监督机制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录取结果均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长春大学教务处,邮政编码130022
咨询电话:0431-85250080(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长春大学教学信息网:http://jwc.ccu.edu.cn
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
学位招生专业介绍
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正式成立。这是我国第一所同时也是亚洲第一所专门招收视障人、听障人接受高等教育的学院,开创了我国视障人、听障人接受高等教育的先河。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与吉林省政府共同举办。学院现有针灸推拿学(视障)、康复治疗学(视障)、音乐表演(视障融合)、特殊教育(视障融合)、绘画(听障)、视觉传达设计(听障)、动画(听障)、工商管理(听障融合)、舞蹈表演(听障融合)9个高等特殊教育本科专业和1个特殊教育师范类本科专业。学院于2005年在国内率先开展了融合教育,为视障大学生开设了特殊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3个辅修专业;为听障大学生开设了特殊教育、工商管理2个独立辅修专业;2017年8月,我院被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确定为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试点,参加融合教育学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培养效果显著。2007年听障人美术学专业成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11年再次被评审为吉林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07年学院视障人针灸推拿学专业成为国家级特色专业,2011年再次被批准为吉林省高等学校“十二五”特色专业,2015年获批吉林省品牌专业,2019年获批吉林省一流本科专业。2018年获批教育部中医学硕士学位、艺术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19年通过单考单招方式,面向全国招收残障人硕士研究生,是国内第一所进行艺术学专业硕士单考单招的院校;2019年特殊教育专业获批教育部特殊教育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在校学生1188人,其中听障学生447人,视障学生409人,是全国在校残疾大学生数量最多的特教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8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23人。学院下设两个省级研究中心:特殊教育研究中心和残疾人康复设备与技术创新中心,承担了中残联、有关省及澳门特区政府委托的各类培训任务,共培训各级残联干部、残疾人工作者及各级各类特教教师600余人。近五年共承担省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26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42篇,出版著作和教材34部。学院教师画作曾获“第9届全国美展”银奖、“纪念世界和平友好国际书画艺术大赛”金奖。经过30多年的发展建设,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实履行高校的基本职能,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硕果累累。建院以来,先后五次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其中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建成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共培养了4000余名残障毕业生,他们中涌现出一大批荣获“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全国自强模范”、“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荣誉称号的优秀代表人物。
特殊教育(第二学士学位)
教育学门类,本科,学制两年,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特殊教育理念,具备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知识与技能、良好综合素质的特殊教育专门人才。学生通过两年的学习,掌握系统的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基本理论与技能,能够在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机构等单位,从事与特殊教育有关的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 主干课程
教育原理、教育心理学、中国盲文、中国手语、自闭症儿童心理与教育、智力障碍儿童心理与教育、特殊儿童教育诊断、行为矫正等。
■ 就业方向
在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康复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单位从事与特殊教育有关的行政指导、教育教学、康复训练、教育管理、咨询、科研等方面工作;在残疾人事业管理机构从事与残疾人、残疾人事业有关的社会工作。
绘画(第二学士学位)
*仅招收非绘画专业的听障本科生艺术学门类,本科,学制两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掌握扎实的绘画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应用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绘画教学与创意相关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听障绘画人才。
■ 主干课程
油画静物写生、装饰绘画、油画风景创作、工笔花鸟临摹、工笔花鸟写生、工笔花鸟创作等。
■ 就业方向
面向残疾人的各级组织、机构、以及社会需要绘画及创意人才的文化企业。